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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计算机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北京工商大学计算机学院

 

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和《北京工商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北京工商大学工作保研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

第一条 推荐免试生分为直接推免和保研辅导员专项推免两类。

(一)直接推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 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

2. 无重修或补考记录,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3.5或以上,综合测评列本专业前50%。

3.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以上(如已获得985院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同意免试攻读研究生接受函的,可适当降低外语要求,但英语成绩需达到国家英语四级500分(含)以上);考试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四级70分或以上。

4. 满足上述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如具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经历及真实有效证明材料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保研辅导员专项推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 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

2. 无重修或补考记录,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综合测评列本专业前50%;

3. 英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六级425(含)以上;

4. 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愿意担任学生辅导员,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6. 具有担任校、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或班团、党支部的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工作表现突出。

二、推荐免试生名额的分配

第二条 学校下达我院直接推免名额为5人,保研辅导员专项推免名额为1人。根据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直接推免名额3人,软件工程专业直接推免名额2人;第6个直接推免名额为1:1.57人中排在后2位的人在各自专业绩点排名最高者获得;保研辅导员专项推免名额由两个专业各推荐1名,再根据各自专业绩点排名最高者获得。

第三条 各专业必须严格执行所下达的推荐免试生计划,不能突破学院下达指标。但对于根据推免条件达不到学院下达指标的专业,学院可将有关名额调整至其他专业。具体调整方案是:如果某专业的学生申报数不够该专业的可推荐数,则由学院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将该剩余推荐名额转到学院其他专业。

三、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组织与流程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系(专业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荐免试生的推荐工作,包括分配推荐名额、资格审查、审定初选名单、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等。其中,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领导和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数应为单数。学院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第五条 推免工作程序。

1. 发布规章。学院事先公布推荐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个人申请。凡符合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规定日期内向学院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份)。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的选拔。

3、资格初审。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及有关具体规定,对申请对象进行学籍、违纪情况、绩点、综合测评、英语、政治面貌、社会工作等基本条件审查,并对合格者在专业范围内按照绩点进行排序(绩点相同者,按综合测评排序),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公布。公布信息要求包括:学生姓名、专业、绩点、绩点排名、综合测评排名、申报推免类别等。

学院按照《北京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计算绩点(简称“GPA”),按照学生工作部有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计算综合测评成绩。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应在综合测评中予以适当考虑。

4、学生意向确认。同时申报直接推免和专项推免的学生,应根据学院公告的推免指标、报名情况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确认选择一项推免方式,并在申请表上签字。

5、学院确定初选名单。学院按分配名额1:1.5的比例,依据绩点排名分别确定直接推免和专项推免初选名单, 并将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学生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加盖学院公章,报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附则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未涉及的内容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学院

2020922

 

附录1计算机学院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附录2时间安排

附录3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附录1 计算机学院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海生

副组长:刘瑞军、杨秀萍

成 员:蔡 强、谭励、张珣、陈谊、孙悦红、孙践知

秘 书:朱晨晨 (电话:81353315

 

附录2 计算机学院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 发布规章。学院公布《计算机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以及各专业推免名额。

2. 个人申请。凡符合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规定日期(92217点前)内向学院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份)(提交地点:工三104教务办公室,同时发送邮件给朱老师zhuchenchen@btbu.edu.cn)。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的选拔。

3.资格初审。923日,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及有关具体规定,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在专业范围内按照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绩点相同的情况下,按综合测评排序),按1:1.5比例确定正式推免名单和候补名单。

4.923—924日,学院公示两日。

5.确定资格。924日,学院按照《计算机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及各专业名额分配指标,对所有具备申报资格的学生在专业范围内按照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绩点相同的情况下,按综合测评排序),并按1:1.2比例上报正式推免名单和候补名单。同时将学生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925日,学生处组织工作保研推免面试,学校按照学院直接推免和专项推免分配名额的1:1.2比例分别确定正式推荐学生名单和候补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附录3 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 

直接推免(5)

 

专业

人数

拟推免人数

1:1.2拟推荐人数

1:1.5拟推荐人数

软件

51

2

3

3

计算

59

3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