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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计算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第一条 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学院、实验室二级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第二条 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学院是直接开展教学、科研实验的单位,根据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学院的党政正职领导,是本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实验室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学院副职领导是本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学院实验室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 各实验室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实验室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实验室负责人是所在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每个自然房间应设立一名安全员负责本房间的安全,协助实验室负责人完成本房间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师生员工(包括临时来访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自身及他人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五条 学院每年与各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使用教师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计算机学院  

20201015